在中国,我们时常会听到别人说自己“不求甚解地附庸风雅”,这个短语在东汉时期已经存在了,它的意思是为了追求高雅的生活而盲目模仿别人,不顾自己的能力和社会地位。
在音乐方面,许多人会盲目模仿别人弹琴、唱歌,但却不注重技法的学习和练习。这是“附庸风雅”的一种表现,是一种只得其表的现象。
当人们过分追求别人认为的高雅文化时,会盲目地模仿,一味地跟风。这并不是真正的品味和欣赏,反而是一种浅薄的表现。真正的境界是在于“心有所得”,也就是要建立自己的审美标准和文化内涵。
明朝的汤显祖曾说过“茅屋为秋风所破歌,黄沙莫与桑柘同”,这句话大意是说,虽然茅屋破了,但是有了秋风,就有了一种音乐;黄沙与桑树并不能一起构成音乐景象。这种不拘泥于形式的思想,也是一种反“附庸风雅”的表现。
我们在学习、生活中,应该树立自己的文化观念和审美标准。当然,学习借鉴别人的长处也是必要的,但是不应该盲目追求别人所认为的高雅文化,而是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发掘、塑造自己的审美品味和文化内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