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0日,环保部等七部委发布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(2019年版)》,删除了全氟辛烷磺酸(简称PFOS)、全氟辛烷磺酰胺(简称F53)等13种废物,并修订了多个条目内容。
名录共分为20个类别,包括废油、废水、固体废物等。修订后,废镉镍电池、含镉净化渣等被新增进去。而去年发布的名录中存在的类别为废镉电池、固体汞废物、氟硅酸化铝渣等被删除。
此次修订主要是根据实践和技术进步发展的需要,对名录进行了调整。名录是废物管理中的基础性规划文件,不仅具有法律效力,而且是行政管理部门、企业和公众开展切实有效的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依据,用于指导废物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处置等全过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