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解决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,我国于1980年推行了独生子女政策,实施了近40年,已经成为全国的家庭生育基本国策。近日,有媒体报道称,近期全国多地在城市居民结婚登记时要求进行“独生子女证明”审查,以确认婚姻的合法性,对此引发了一些争议。
虽然我国并没有明确的禁婚令,但对于独生子女的婚姻还是有一些限制,除了必须先领取“独生子女证明”,婚龄男不得超过22周岁,女不得超过20周岁,而且还必须与非独生子女结婚。这样的规定是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在成长环境上存在一些不同,往往缺乏兄弟姐妹的家庭教育与协调能力,为了避免后代遗传疾病等问题,规定独生子女婚姻年龄的限制。
目前,虽然城镇独生子女已经成为了社会中的主流,但在一些农村,由于保守思想和重男轻女的观念,一些长辈却希望独生子女在婚姻上能有所“体面”,于是一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就对独生子女的婚姻进行了严格审查。但是当前婚姻法明确规定的,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结婚权和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,不推崇任何形式的“独生子女禁婚令”,这也是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系。
虽然有“独生子女证明”的限制,但实际上严格执行的地区并不多,在绝大多数的城市中依然保留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。对于家庭成长环境不同、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孩子,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没有自己结婚的权利,而是应该通过多方面的教育和关爱来保障他们的成长与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