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破仑法典(Code Napoléon)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产物,经过长达四年(1800年至1804年)的制定,于1804年正式颁布施行,至今仍是法国民法的基石。虽然拿破仑法典是法国专用的民法典,但在欧洲法系中具有重要地位,对19世纪欧洲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拿破仑法典共有六卷,自序由拿破仑亲自写就。其主要内容是将此前的民法、商法、刑法等法规统一到一部集大成的《拿破仑法典》之中,确立民法中的新原则,如以自然法为核心的普遍性原则、以自由、平等、所有权等自由主义原则、以契约精神为核心的契约自由原则等,为国家和市民提供了依据。
拿破仑法典不仅在法律界具有巨大影响,其相关史料也让后人从中感受到了到19世纪初欧洲社会的整体风貌和文化形态,对于历史研究具有重要价值。